【1036 建奴全军覆没】-《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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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战开始,英军向第一道防线进发,民兵进行了几次齐射,但是当英军靠近森林后就崩溃了。

    英军部队穿过森林向第二道防线进攻的的时候遭到了两翼狙击手的射击。

    康华里把他的第二梯队投入战斗,双方陷入激战。

    部分英军率先突破了第二道防线后,没等在森林里混战的友军就向第三道防线进攻,反被击退。

    格林抓住这个时机,命令大陆军的两个马兰里团反击英军,战斗进入最白热化的阶段。

    康华里不得不命令自己的炮兵不分敌我的向正在厮杀中的两军射击,不少英军倒在自己人的炮火之下。

    最终大陆军被逐出,只剩下右翼还在坚持作战,随着后续英军部队的陆续达到,格林意识到已经输掉了会战,也只能下令撤退。

    吉尔福德的殊死近战,会战后英军康华里勋爵曾这样赞美他的士兵:这支规模很小的部队的官兵们,其所作所为完全超出了他们享有的荣誉。

    这场持续90分钟的会战,美军死伤约300人,战后大量的民兵也无力再战,解散回家。

    英军靠着坚韧赢得了会战,但是也付出了高于防守方,死伤500人的惨重代价。

    虽然最终的结局是康华里不得不放弃内地,然后向北开往弗吉尼亚,最终在约克敦遭到围攻输掉战争。

    这场会战也说明了,训练不足的美军,虽然有着人数和地形的优势,即便在取得了良好的伤亡交换比的情况下,仍然不足以抵挡英军训练有素的推进。

    独立战争一种广为流传的映象是身穿自然色外衣的美国战士在战场上能够准确的瞄准射击身穿耀眼服装排着笨拙队形的英国战士,并以此获得了整个战争的胜利。

    然而并不真实。

    美国战士的好枪法,由于操练不足,队列松散。

    很多时候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华盛顿在围困波士顿时候清点部队人数时曾感叹当时美军的效率低下:“常备军一个小时就能做完的事情竟然用了八天时间。”

    直到大陆军吸取了经验教训,从欧洲教官那里学到战术技巧,美国步兵才发展成一支有效的力量。

    弗德里希·威廉·冯·斯徒本男爵是从普鲁士来的志愿教官,曾在七年战争时期担任腓特烈大帝的陆军中担任参谋。

    他逐字逐句的翻译普鲁士军队的纪律和战术条令结合美军的情况进行教范,并将教范原则制定成小册子,命名为《斯氏美军命令和训练守则(1779年)》,在美军中沿用了33年之久。

    在其他方面,斯氏还改组了大陆军的编制、调整了行军队形,使美军的在战场的行动更灵活,展开更迅速。

    在邦克山战役等一系列的战斗中,民兵依托地形等优势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战果,振奋了士气。但如果不配合大陆军那样的核心力量,仅靠他们无法赢得战争。

    很显然,斯氏提高了美军的素质,让美军成为了一支典型的欧洲式军队,用着欧洲式的武器和欧洲式的战术。

    但是华盛顿依然避免同英国军队正面对决,一方面是斯氏的改革渗透不足,另一方面是缺乏优秀的军官队伍,这使大陆军在会战中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这种不稳定在使美军在对抗英军往往陷入困难的境地,因此华盛顿只能慢慢消耗敌人。

    这种行为让他获得了一个“美国费边”的雅号,这或许是对华盛顿指挥艺术的赞誉,却也反映出美国军队战斗效率低下的无奈事实。

    散兵战术本身也并非无组织无纪律,仅靠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轻松驾驭。

    大陆议会曾组建过类似英法殖民战争时期的别动队,来完成侦查和骚扰任务。

    但是由于其纪律散漫被华盛顿视为祸害更甚于财富。

    英军为了发挥别动队的长处又避免其短板,在每个正规团都挑选一些步兵,在正常训练以外,还进行类似于别动队的战术训练:卧姿,跪姿装填弹药,懂得树下隐蔽和单独作战。

    在1770年时候北美的英军每个团都有一个敏捷灵活,熟悉非正规战法的轻型步兵连,同时战术上也做能出适应性的改变。

    队形开始有些松散,并越来越强调以小型队形试探虚实,同时提高射击技术。

    华盛顿的轻步兵的尝试也是仿造英军先例的而来的,每个团在挑选轻步兵时都十分慎重。

    散兵战术往往是要由常备军中精选的人员,有组织和计划来实施。

    另一方面,在美国南部的民兵在于印第安战争中积累了不少非正规战的本领,同时南部人烟稀少地形也适合这些本领的发挥。

    民兵们乘马机动,下马作战然后又扬长而去,在战争过程中对英军和征粮队和传令兵进行百般骚扰,这种游击战对一些小分队和军需护送队造成了打击,为独立战争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比起这些成效,首先起作用的还是他和格林的正规战。

    非正规战并没能起到决定性作用,最终是约克敦的正规战赢得了战争。

    他曾这样总结到:“只有常备军才能应付现代战争的紧急状况,无论防御还是进攻都是如此。任何民兵都不能拥有与常备军相对抗的必备特质。真正战场所需要的那种坚强性,只有通过不断的战斗和训练获得。”

    无论美军还是英军,他们的革新只不过是一个大题目下做的不同文章,这大题目就是欧洲标准的战争模式。华盛顿同英军的作战,是仿造他目睹过的英军与法军的作战而来的。

    即以美国民兵为辅,以欧洲式的常备军为主。

    华盛顿一直苦恼于他的军队不能同英国军队进行对等的作战。

    散兵本身早在冷兵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传统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散兵,无论是使用投石绳还是标枪或者弓箭,他们在作战中总是各自为战而不是排成密集队形。

    到了16世纪,大部分依托长矛方阵的火绳枪手还依然使用传统的散兵战术。

    随着方阵的纵深越来越浅,火枪手不需要脱离方阵就能充分发挥火力,他们和长矛兵结合的更紧密了,也几乎放弃了散兵战术。

    之后刺刀的发展火绳枪手和长矛兵合二为一更使战术队形变成又了单一的紧密队形。

    但是如果采用传统散兵战术,士兵就能充分的利用战场上的掩护物来规避齐射火力打击,同时还能有效的侦查和袭击对方交通线和后勤基地。

    早期的火绳枪手更多是作为散兵作战。

    奥地利军队是最早意识到散兵价值的军队之一,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中,玛丽特·特蕾莎将长期守卫土耳其边界防御的当地民兵突击队并入野战军。

    事实证明这些狂野的“克罗地亚人”使敌人穷于应付,打乱了敌人的部署。

    他们的优秀战绩使得腓特烈大帝不得不进行骑兵上的强化以应对,在七年战争中为了对付奥地利的散兵部队也临时组建了“自由营”。

    尽管腓特列大帝对这些纪律散漫的散兵部队深恶痛绝,并在此之后进行了三次的散兵强化改革,至此散兵部队在普鲁士军中正式成为正规部队并预热战场。

    英国在美洲意识到这种部队的重要性,出现了“罗杰斯别动队”这样学习印第安人打法的尝试,之后更是出现了由来复枪手组成别动队。

    在1770年后,在每个前线营中,常备编配一个轻步兵连和一个手榴弹连,这两种连队迅速成为中间力量,并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作为“侧翼连队”而经常用于执行特殊的作战任务。

    其他的军队也很快开始组建起承担类似任务的部队,到18世纪80年代,各国都有了采用类似战术的“轻步兵”部队。

    在18世纪初,法国的军事思想受萨瓦埃里·福拉德和莫里斯·戴德克斯的熏陶,不怎么相信火力和威力和线式编队的优点,更迷恋于冷兵器冲击。

    向古罗马军团那样把陆军大部队沿着前线间隔一定距离纵阵排列。

    这种观点被法国人接受,并在50年代正式进入训练课程。

    但是早期的纵队战术却并不怎么成功,因为创造者轻视火力环境,阵列部署的也很糟糕。

    纵队在冲击时往往行动迟缓或造成混乱,失去了其应有的突击效果,并且妨碍了大部分战士使用枪支施展火力。

    大部分法国人在七年战争同普鲁士作战之后就对这种战术失去了信心。

    法国的混合编队,散兵,横队和纵队有机结合各自发挥特长达到互补的效果。

    大革命之前,步兵应当采取何种战术和部署方式,在法国军事家之间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吉贝尔伯爵改进了纵队的机动方法和部署模式,并且强调要使部队能在敌人面前自由变动,从而取得比旧式军队更大的灵活性。

    他认为尽管横队在火力控制和防御方面是很好的部署,但是进攻的时候纵队更有效。

    而且在战场上,以营为单位纵队更容易展开,调动也更迅速。

    他指出,决定胜负的进攻是集中压倒性优势火力打击敌人横队,继而发起冲锋一举消灭。

    大革命时期法国大量勇敢却训练不足的热情战士难以维持传统的横队,松散队形是自然而然的反应。

    随着士兵获取经验,下一步就是要由专门训练的散兵为纵队的冲击提供准备,毕竟有效的散兵作战和横队一样都需要训练有素的战士。

    法军在战斗通常是由多股小群的先遣散兵打响,在加上格里博瓦尔体系下的先进炮兵支援,达到牵制敌人火力和消弱敌人兵力的目的。

    如果敌人顽强抵抗,后方的纵队便展开为横队与之交火。

    如果敌人动摇,纵队便发起冲击彻底粉碎敌人。

    到了1795年到1796年,这种新式混合编队作战趋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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